如果一方在離婚冷靜期不同意離婚怎麼辦
- Aug 13, 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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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冷靜期的話題在社會上引起了熱烈的討論。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,政府強制雙方暫時分開考慮,再决定是否繼續離婚。僅在政府機構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。為了實施《民法典》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,民政部調整了婚姻登記程式,並在離婚程式中新增了冷靜期。新調整的離婚登記程式包括申請、受理、冷靜期、審查、登記(發證)等。
新華社北京12月4日電(記者楊宗濤)民政部二級督察楊宗濤4日在民政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,《民法典》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定離婚。如果發生家庭暴力,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《民法典》第1079條明確規定,其中之一是有關家庭暴力的法院可以决定離婚。離婚訴訟不適用於離婚冷靜期制度。囙此,冷卻期的規定不利於保護遭受家庭暴力的當事人。
《民法典》規定了協定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。“離婚冷靜期”只適用於協定離婚,不適用於訴訟離婚。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、家庭法研究中心主任葉明義表示,對於家庭暴力受害者來說,向法院起訴離婚是一種管道,因為在這種情況下,受害者的上訴不僅僅是離婚,同時也要維護自己的其他合法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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